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推动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深入开展,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党建联络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本科或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1985年11月30日或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党建联络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1、按照街道办临聘人员管理,经考试合格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平陵街道临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本科生在临聘人员薪酬基础上额外增加专项补贴1500元/月,研究生额外增加专项补贴2500元/月。
2.本次招聘不涉及编制,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与报名
1.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公告期间,有意愿的人员可到街道党建办咨询和报名,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平陵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0752-7303822。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提出报名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平陵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5、无违规违纪证明(到户籍地纪(工)委开具)。
(二)资格审查
平陵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须凭本人及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笔试
由平陵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五)面试
由平陵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为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2.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招聘公告由平陵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
2021年平陵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1年龙门县平陵街道公开招聘党建联络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xz/xpljdb/zwgk/qt/rsxx/content/post_4452809.html
一、招聘职位
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使用手机终端,协助服务站长做好辖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纳管、日常巡查、登记管理工作;
2.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方面法律、规章等宣传教育工作;
3.做好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告知等工作;
4.协助做好出租屋综合税征收工作;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网格综合管理及协调巡查、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6.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无私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2021年6月30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经街党工委同意后,将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日9: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2室(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81496039)。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或生育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三)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1.资料审查: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方可进行考试;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或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要求。
2.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人选,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可以向广州市荔湾区监察派出东沙街监察组陈永健反映,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708室,电话:020-81496020。广州市荔湾区监察派出东沙街监察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后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若出现面谈、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1.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点击下载>;>;>;
荔湾区东沙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东沙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关于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898930.html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类型
1.招聘人数:11人。
2.招聘岗位:行政辅助岗、执法辅助岗、专业技术岗。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1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20号4楼)
4.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京溪街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如实、完整填报,粘贴本人照片,如有电子版证件照可直接彩色打印,无需粘贴)、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因考生提交内容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现场报名的人员,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符合报告资格的,现场发放同意报考通知书。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视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按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具体事项以实际通知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核
由京溪街组织人事办按有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的计生、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逾期不提供政审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报考人员。
3、进入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由用人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于面试前两天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4、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同意报考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以递补。
5、面试内容: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同意报考通知书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
面试、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同意报考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录用人员与用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结束后,若京溪街道办事处出现同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补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6293657,邱小姐(仅限工作日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
附件1、2021年京溪街道办事处第三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京溪街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xls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7900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