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 广东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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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x;">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5月10日上午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及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签订就业协议书 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招聘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六、优惠政策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九)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职数表.pdf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专业目录.pdf 3.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pdf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二维码将于2023年4月24日添加至本附件).docx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6.惠州市惠城区简介.docx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